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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柳岸·岸】花儿的故事(散文)

我童年生活的地方,是很难见到花的。在那个以黑白为主调的年代里,凡是带有色彩的东西都被认为具有某种主义的倾向。言下之意,只有老实本分,穿衣别太艳丽,说话别太风趣,做事别太较劲,为人别太认真。看过黑白电影的人可能深有体会,美的标准被忽略了,物质的追求大于精神。那是一个政治决定一切的年代,某些东西被放大了,追求和向往变得千奇百怪,甚至离谱。
  
也正是如此,我拖着某些革命的尾巴再做最后的坚持,所见所闻也是灰色的。唯一可以欣慰的便是野地里的五颜六色了,那种开放的胜利和自由,反抗一切压力。天高地远,好像就应该这个样子,色彩斑斓,好像就应该如此,以最美的姿势装扮人间。然而,我却是贫乏的,无知的,那些有名有姓的花,我却一个也叫不出名字来。我错过了和它们相识的机会,在很长很长的人生里,又得花时间去重新认识,这对于寸金的光阴来说简直就是浪费。
  
没有办法,我到现在也是这样,看见某一种花,一定要停下来,一定要打听清楚,它的芳名是什么?这样的言行,似乎是在补偿。同时也让我深深地怀疑,当年,在我的光阴中,它们到底有没有?这种幼稚真是可笑,任何一种植物都比人的生命古老,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,它们才是主角。但那时我真的没有见过它们,我看见的绿色只有庄稼,开花的树也只是普普通通。比如桐树的花像喇叭,槐树的花白花花。那时候的果树很少,我唯一见过的北方的柿子,它的花是绿色的,几乎没有。很少有人特意种一些花花草草,那种追求似乎要受到惩罚似的。弯腰驼背是人们的主题,在他们贫瘠的心里,粮食才是唯一。
  
所以一切的颜色只能到野地里去找寻。冬去春来,第一个出现的便是迎春花。它的黄有一种惊喜,有一种反抗。当天地间一片灰白,当春天迟迟还没有到来,迎春花便已经迫不及待了。这样的勇气叫人钦佩,然而,欣赏它却带有一些遗憾。我们那里的迎春花几乎都是长在坟头的,也不知道是谁的发明,非要弄上一枝插在坟头上。这种极具生命力的植物,要不了多久便笼罩着坟茔,霸占似的一发不可收拾。因此你来亲近它,总会让人有些忌讳。从没有见过有人折一把迎春花插在花瓶里,那样带回来的不是欢乐,而是噩梦。接下来春暖花开,便是桃花、梨花的天下了。我后来才知道,粉红是那么的可爱,雪花是那样的洁白。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”,用雪比喻梨花再合适不过了。只可惜那些年的果树没有,我欣赏它们也是多年以后。
  
现在我能叫出很多花的名字。月季、芍药、海棠、樱花。你去任何一个城市,在绿意盎然之中,点缀着各式各样的花朵,真的是赤橙黄绿青蓝紫。百花盛开,各种颜色争奇斗艳,姹紫嫣红,色彩缤纷。牡丹是一定要说的,因为每年都要举办牡丹节,没有最美,只有更美。这种雍容华贵的花朵,现在已经被称为国花。它的产地洛阳,也因为它的美丽而更加流芳。洛阳牡丹早就冲出亚洲,走向世界了。
  
记得有一种花,因为姐姐拿来染指甲,我们都叫它指甲花。它的花小,有红有粉有白,茎脆而多汁。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搞来的种子,每年春季偷偷地种在院子里,像一个人不知鬼不觉的秘密,犯了错误似的,偷偷摸摸地生长。好像一直要等到七八月份才开花,或许也更晚一些。我记不起来它的花期,只记得等到它开花了,也就是姐姐臭美的时候。她会把花小心地摘下来,在碗里捣成泥,然后涂抹在指甲上。找一块塑料纸裹起来,在时间的催促下慢慢侵染,一个夜晚过后,便会大功告成。那些花汁凝固在指甲上,红花就染成红色,紫花就染成紫色。有时候把几种花合在一起,那就变成了五颜六色。那时候没有现在的指甲油,女孩子大多都是这样。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但我却不以为然。花花绿绿的手指头有什么好看的?因为汁液不光是染在指甲上,手上的皮肤被抹的到处都是。美到没有,看起来倒有点儿吓人。许多年之后,我的女儿也这样做,而她做起来却简单的多了,几块钱一瓶的指甲油就可以搞定。而且那颜色鲜艳亮丽,自带一股香气,沁人心脾。
  
美是具有时代性的,需要一定的环境,也需要一定的背景。黑白色也并不是单调无味的,得体的服饰,什么时候都具有魅力。只要心中有爱,心有所想,普通的生命也会散发出朝气与活力。后来,她的胆子大了一些,院子里也有了各种各样的花草。有一种花长得很旺盛,报复式地疯长。它的花期在九月份左右,花朵单调,只有薄薄的两片,像一只蝴蝶。但是它的花却簇拥繁多,整个枝条上长的到处都是。而且前面的败了,后面紧跟着又热烈地盛开,浪潮似的一波接着一波,极鼎盛的存在。它的名字很俗气,普罗大众一般并没有什么出彩。姐姐叫她毡片花,可能有点破破烂烂的意思。然而,我欣赏的却是它的爆发,那种不可一世的气魄,带着侵略和占有。就像我错过了光阴,如今想弥补什么似的,连空气也想据为己有。
  
记得我在外求学,只身在异地他乡,有一点落寞与彷徨。但校园是美丽的,不同于我的村子,相比于那个地方,这里已经是天堂了。它的绿化很美,各式的树木,各色的花儿应有尽有。我记得教室外面有一棵榕树,它的花像伞,又恰似一把打开的纸扇。花儿绒绒的,粉嘟嘟的。那棵树高大茂盛,树冠恢弘,有一些枝条已经伸到窗口,眼看就要跑到教室里来了。每天早晨上课的时候,打开窗户,在清新的空气里飘来甜丝丝的花香,真的是无与伦比。说到这里,倒让我想起一件趣事来,说出来又可笑又愚蠢。宿舍的楼下种了一大片花,它的叶子深红发紫。叶片硕大,厚实,肉乎乎的。它的花儿似乎开得很晚,印象中总没有等到花开之时,因为在这之前已经被我给吃掉了。
  
宿舍里是不允许烧火做饭,我们都是偷偷摸摸地干。那时候用得最多的都是酒精炉子,很小的一种。食堂里的饭菜清心寡欲,不敢说色香味俱全,只能说是续命而已。谈不上别的条件,把生的变熟,明明是在炒菜,结果却变成了水煮。不吃,饿,吃了又很不舒服。凑合,终于让我们忍无可忍。于是,爆发出来的结果就是自己做饭。面条是很容易得到的,但蔬菜却难了。总不能提个篮子到菜市场去,像家庭主妇那样去挑三拣四,一副居家过日子的模样。这是不可能的事。水煮面条,油盐酱醋也是少之又少。不过自己动手,这吃吃喝喝倒变成了一种乐趣。我是偶尔想到那红色的植物,花园里到处都是,何不采来?在我的印象中,家乡有一种野菜,也是这般颜色。在它嫩绿的时候采摘,可以变成美食。我觉得它们很像,自认为就是它了。而且种的那么多,好像就是为我准备的,现在长成这一片,叫人垂涎欲滴。正所谓我不下地狱,谁下地狱?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一定是胆大妄为。
  
但说起它的味道和口感,倒是一绝。面汤锅里终于有了蔬菜的陪伴,食欲大开。吃得多也就摘得多了,看起来一大片,也不过是几顿饭而已。可是有一点必须得说出来,用它煮出来的汤,鲜红如血,看起来有点吓人。白面条丢在里面,就像是浸泡在血液之中,叫人有一种就义的感觉。所以每次吃饭都是要鼓起很大的勇气,犹如上战场,犹如视死如归一样。假如放在现在来研究的话,它是不可以吃的,它就是一种花,一种很普通的花,它的名字叫鸡冠花。它的作用是观赏,而不是下酒。但我已经吃了,连片地摘下去,像收割苜蓿一样。直到有一天,听见楼下有人在喊,带着愤怒和谩骂。由于做贼心虚的缘故,我觉得那就是在骂我了。伸出脑袋去一探究竟,管宿舍的老头正指着地上留下半茬被毁掉的花枝,气愤填膺的在那里叫骂。是哪个缺德鬼干出来的事?好好的花被折断了。就像好好的人突然失去的前程,突然死到临头。他以为那是人为的破坏,殊不知我把它当成了蔬菜。他以为这是伤天害理的事,岂不知我却吃的油腔滑调,酒足饭饱。
  
终于弄明白了,那是花,而不是我认为的那种野菜。因为偷偷摸摸总是见不得人的事,更何况是为了肚子,就更让人不齿。看来这肚子的罪过太大,消化把我们变得狰狞恐怖。可我一直都在为肚子忙活,为了果腹之物,大逆不道,胡作非为。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,自私自利,自以为是。我在活人的路上越走越远,对于美的追求也越来越遗憾。人啊!想要有什么样的风采?只能自己去采摘。就像当年我的姐姐一样,对于美的追求,普通而神圣。那种发自内心的向往,才是我们一生的财富与荣光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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